少妇许某婚后发现自己的丈夫没有性能力后十分痛苦。昨日,许某走进该市金安区法院行政庭,并将诉状递交到法官手中,要起诉民政部门,要求撤销其婚姻登记。
许某在诉状中称,她与丈夫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逐渐有了感情。2005年,双方在民政部门进行婚检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许某发现其丈夫刘某患有先天性两性畸形,不具备性•生•活能力。眼看“性”福无望,许某多次提出分手,刘某就是不允。
该院法官介绍,“6·1儿童节”来临之际,特别渴望能拥有自己孩子的许某诉至法院,称民政机关婚检部门不负责任,导致她与刘某办理了婚姻登记,要求法院撤销他们的婚姻登记。
通过诉状审查,法官告诉许某,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如果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不能超过2年,许某的起诉显然已经超出了诉讼期。在法官告知其诉讼风险后,许某悻悻离去。不过许某表示,为了拥有自己的孩子和性•生•活幸福,起诉民政部门不行,她还要改打离婚官司。
无性婚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地址:https://www.wx920.com/article-7106.html
联系我们: 客服QQ: 热线电话:
站长信箱:给站长发站内信
Copyright 2005 无性婚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7008383号-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220039 |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385号
无性婚姻网(www.wx920.com) 版权所有 Sitemap
Processed in 0.0730 second(s), 3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