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 宁愿放弃一切财产离婚

文章分类:无性婚姻  发布时间:2008-11-16  阅读: 381
无性婚姻 宁愿放弃一切财产离婚

当越来越多的现代女性因丈夫的性无能而不再羞涩、义无反顾地走下婚姻的圣殿时,仍然有相当一些无性婚姻徘徊在我们身边。是无悔?还是无奈?

“从同居开始到结婚两年多,我没有过上一次正常的夫妻生活,丈夫也难以面对一次次的治疗失败而变得消沉,我实在无法继续忍受这种没有鱼水之欢的婚姻,只有选择离婚。”一位在诉状中自称饱受婚姻痛苦的年轻女性,在与丈夫无法协商离婚的情况下,为了追求“包括性在内的幸福”,毅然走进了南京一家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并愿放弃一切财产。据悉,该案已被受理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20多岁的王倩有一份令人羡慕的高薪工作,1999年初,她与大她3岁的马军相识,由于感情发展很快,同年6月两人就开始同居。感情甚笃的小夫妻何以走上离婚的道路呢?记者获悉,工作压力大、交流少以及马军生性懒惰等都只是起诉离婚的一些小因素,最主要的就是夫妻生活不和谐。据王倩诉称:“在初次的夫妻生活中,我就发现马军在性生活方面有很大的障碍,无论怎么努力或帮助,他都不会射精,后来在和他的交流中才知他只有通过自慰才可以射精。这种情况无疑影响了我们夫妻感情,但随后马军父母知道后就安慰我说,只要花点时间,这种小毛病是能够治愈的。当时我比较幼稚,对这方面不懂,就相信了他们。2002年底,我们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多次陪马军到多家专业医院就诊但均无效果。我并未放弃努力,耐心劝慰他,可在一次次失败中他变得消沉,开始逃避,并推脱说让我不要给他压力。去年,我在万般无奈下,决定放弃这段死亡的婚姻,主动要求离婚。从此我们之间开始争吵、冷战,他经常出去赌博,跟朋友喝酒到深夜才回家。我们夫妻之间已经形同陌路,今年初我搬出家里开始独立生活。”

王倩说,性是人类最自然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之一,如果婚姻是可以没有性的,那绝对是自欺欺人!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继续忍受无法享受鱼水之欢的痛苦;要么提出离婚,得到包括“性”在内的幸福,她义无反顾地选择后者,因为没有必要进行一场慢性的同归于尽。

同时,王倩也对无法协商离婚而走上诉讼之路感到无奈,她在诉状中称:“我乞求马军的原谅,他也是个不幸的人,他同样需要同情与帮助。”现在,王倩对法院的唯一请求就是“判我离婚,只要身心从失败的婚姻中解脱出来,我愿意放弃一切财产(尚无子女)”。据悉,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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