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无性生活疑丈夫同志 妻子索偿20万

文章分类:无性婚姻  发布时间:2007-03-05  阅读: 308
结婚3年无性生活疑丈夫同志 妻子索偿20万

经人介绍,三年前南海的阿欣认识了阿忠,两人闪电结婚。三年后,阿欣却哭诉自己与阿忠三年里没有性生活,阿欣认为,阿忠是一位同志者,他没有如实地将自己的情况告诉自己,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被骗下白白度过。她起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20万元。近日,南海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新婚夜丈夫自称大三阳

阿欣告诉记者,2003年初,家住南海区狮山镇,25岁的自己经朋友的介绍,认识了阿忠。阿忠比自己大两岁,却已经事业有成,是当地一家企业的老板。让阿欣最心动的是,阿忠文质彬彬,对她不但关心体贴,而且还非常尊重,两个人认识的几个月里,阿忠一直对她恪守礼数。

“当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好得没法再好的男人了。”阿欣说,就是因为这样认为,阿欣马上倾心于阿忠,仅认识当年的6月份,两人就闪电结婚。哪料结婚当晚,在新房里阿忠就告诉她,自己其实患有大三阳,怕传染了阿欣因而不能与她亲热。阿欣当即责怪阿忠为什么在婚前没有说清楚他患有大三阳的事,不过她也觉得,自己既然与阿忠结为了夫妻了,也不能因为他的病而嫌弃他,应该和他一起共渡难关,把病治好。

3年中夫妇始终有名无实

一转眼半年过去了,丈夫依旧没能把病治好。2004年初的一个晚上,阿欣跟阿忠说,自己与他朝夕相对了近半年,也没有被传染,也许是自己自身的抗体好,进行房事应该也没有关系。谁知阿忠告诉阿欣,医生告诉他,他不适宜进行房事。阿欣听后埋怨丈夫有那么多事情没有告诉他,两人因此也大吵了一场。

此后,阿欣劝说阿忠去医生进行治疗,但是阿忠却以种种藉口以推搪。“我工作这么忙,你又不是不知道,改天再去治疗不行吗?”这种情形又延续了一年

偷看聊天记录发现秘密

渐渐地,阿欣发现阿忠很喜欢上网,而且经常与其他人进行视频聊天,晚上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丈夫这种怪异的行为,引起了阿欣的注意。阿欣于是便假装送茶进放置电脑的书房,却发现经常与阿忠视频聊天的都是一些男性朋友。

去年5月份,阿欣趁丈夫出外公干的机会,偷偷在家里的电脑上了网,他发现丈夫经常浏览一些*站,阿欣在丈夫的qq聊天记录内,意外地发现了丈夫经常与qq里面的男性网友打情骂俏。

“丈夫竟然是同志”阿欣看完qq的聊天记录后,坐在了地上放声痛哭。阿忠回来后,不但没有解释,反而当场就责备他不应该窥探自己的私隐,一气之下搬出了家。“他(阿忠)在婚前隐瞒了自己的性取向,足足浪费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3年时间!”

她除了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之外,还要求阿忠赔偿其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近日,南海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官表示,作为原告的阿欣没能拿出证据证明阿忠在婚前隐瞒了其性取向的事实,因此法院不予采信。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阿欣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显然不能符合这些法律规定,法官判决准许阿欣和阿忠两人离婚,夫妻共有的共有财产双方进行分割,驳回阿欣的其他请求。

阿忠:感情破裂但已尽责

在法庭上,阿忠表示,他们夫妻的感情的确已经破裂,他同意离婚。但是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完全是因为阿欣不愿意,并不是他个人的原因。至于阿欣说的“不履行丈夫义务”,其实履行丈夫义务除了过夫妻生活外,还包括在生活上扶养伴侣,阿忠在这方面已经完全尽了责任。

隐瞒“同志”

法律尚无说法

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存宝告诉记者,该案突显了法律空白。因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是通过列举式列出损害赔偿几种情况,立法上采取这种方式的,肯定就不能穷尽所有有可能发生的情形。

但是,倘若一方真有同志倾向却又故意隐瞒对方结婚,对女方造成一定的精神上的创伤,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还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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