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12岁,暑假时到豫北山村的外婆家玩,村里小卖店的一个坏男人将我强暴了。我哭哭啼啼地回到家,外婆问清缘由之后,伸手掩住了我的嘴告诉我不要声张,一边惊慌地处理了我的身体,一边诅咒着那个坏蛋。
事情过去多年,直到我懂得男女之事,才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后来那个男人因为强•奸了村上另一个女孩被绳之以法,可那件事却带给了我难以消除的阴影。大学时,我认识了现在的丈夫。3年前我们结婚了,新婚的夜晚,当他的手渐渐向我的身体靠近时,我忽然尖叫起来,一把推开了他。以后我始终拒绝他身体的靠近,因为每当那时,12岁那年发生的事情总会突然间出现在我的脑子里,总会在欢愉的一刻给我重重一击,让我感到恐惧。
起初,他试图耐心地说服我,却次次无果。终于有一天,他趁着喝了酒强行要了我,而当年的感觉与当天的感觉一一契合,让我痛不欲生。可能是我的表现把他给吓坏了,完事之后,他酒也醒了,跪在我面前请求我的原谅……从那天开始,他再没有勉强过我……这样的婚姻,在外人面前似乎也是美满的,而其中的苦楚,我和他心里都清楚。他总是对我说,亲爱的,我会等到你接受我的那一天。但我知道我们心里都没有底。我怕,怕有一天他会受不了这份等待而放弃对我的爱,我该怎么办呢?
知心小言:女主人公是因小时候受到了侵害,从而对性•生•活产生厌恶及恐惧心理,这一点其实完全可以通过心理治疗进行恢复。首先要从病人的心态着手,让她了解夫妻间,性是很美好的,并不像她想像的那样痛苦和罪恶。而丈夫也要懂得从心理的缓和开始,征得妻子同意之后,动作尽量轻柔,不要给对方带来身体上的侵犯感,从而循序渐进,让妻子逐渐接受并以此冲淡以往的记忆,从而实现婚姻中美满的性。
夫妻间每月性•生•活低于一次的婚姻,被定义为无性婚姻。按照这个标准,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大概有四分之一的婚姻,可以被划归到无性婚姻的行列,这无疑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因为传统的概念里,婚姻的实质脱离不了性,性和感情,责任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构成了婚姻的全部内容,缺少了哪一项都不会完整。性是夫妻情感的磨合剂,和谐的性不仅融合夫妻情感,还有益于身心健康。从医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时间久了,无性婚姻必定会造成夫妻双方心理和身体上的伤害。可现实中,无性婚姻不仅以庞大的数目存在,还呈上升趋势,以至于成为婚姻中一种不可忽视的形式。近来南京市还推出了首个无性婚姻介绍所,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轰动。那么究竟是怎样的缘由造成了这种婚姻的存在,处于这种婚姻中的男女又以怎样的心态面对,本刊通过不同渠道,实地采写了一些不同的个案,这些个案从不同角度,展现了无性婚姻的真实。
为了爱,我做你隐忍的夏娃
主人公:林林女30岁婚龄3年
无性婚姻理由:夫妻年龄差距过大,丈夫已不再有性能力。
前段时间,各个媒体都在炒作物理学教授杨振宁和一个28岁女子结婚的事情,因为他是名人,关注的人自然很多。而现实中,我也拥有一个类似的婚姻。
他比我大整整36岁,我们相识在一次旅行中。那天在飞机上,我凑巧和他相邻而坐,他是个极幽默的人,虽然那时已经63岁,心态却格外年轻乐观,虽然他的鬓角有许多白发,却给我一种奇怪的安全感。也许是天生的恋父情结吧,我从小对年长的男人有好感,一直到了26岁,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男朋友。他曾在一家文物馆工作,幽默的言谈和丰富的学识吸引了我,而他沧桑的面容、和煦的微笑,也让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心动。
那次旅行结束后,我们开始了频繁的往来,我渐渐确定自己爱上了他,一次电话中,我向丧妻6年的他表达了自己的感情。他并没有拒绝,只是理智地向我列出了一系列的问题,除去社会因素,其中最大的隔阂,是他将无法给我正常的身体之爱,这对我来说,是不公正甚至是不公道的。他让我想清楚这个问题,说不管我怎样选择,他都会尊重。
我是个成年人了,完全理解他的顾虑,知道选择他,意味着我将选择一个无性的婚姻。可是我爱他,这种精神的恋爱最终战胜了一切。相识一年后,我在重重的压力之下,做了他的妻子。我无法对任何人隐瞒,不管我有多爱他,我们的婚姻在某种意义上是残缺的。我还年轻,常常也会有身体的冲动和需求,我选择了忍耐。因为他不能够给我性,我的冲动只会让他难堪。现在,我们结婚3年了,可是直到现在,我对他的感情都没有改变过,并愿意继续为这份感情,坚持我选择的婚姻。为爱,我愿意做一个隐忍的夏娃。
知心小言:夫妻年龄差异在婚姻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老夫少妻或者老妻少夫,都已越来越多见。但正如主人公表白的那样,这样的婚姻里,确实存在着类似无性这样的问题,它究竟对婚姻的影响有多大,是否会最终损伤夫妻感情,当事人的体会是最深刻的。因爱选择一个无性婚姻无可厚非,只是长久无性的生活,对尚年轻的一方身心都无益。也许,主人公可以尝试一些其他健康的方式来完成性的形式,想必爱她的丈夫也会支持的。
专家谈:和前两个个案相反,陈凯和林林的婚姻,完全是自愿的无性婚姻。这种自愿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出了现
无性婚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地址:https://www.wx920.com/article-7588.html
联系我们: 客服QQ: 热线电话:
站长信箱:给站长发站内信
Copyright 2005 无性婚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7008383号-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220039 |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385号
无性婚姻网(www.wx920.com) 版权所有 Sitemap
Processed in 0.0873 second(s), 3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