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刘女士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丈夫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对她也非常体贴。两年后,儿子出生了,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孩子身上。6年前,她突然发现丈夫的性功能出现了障碍。他们无法再过性•生•活了。
丈夫也懊恼不已,但他就是不愿到医院去。他认为这种事很丢人,属于自己的个人隐私。劝了多次,他还是拒绝去医院检查。2005年起,他们分床而睡。
按捺不住内心的寂寞,刘女士在网上与一名男子谈情说爱。周末,她会把孩子交给父母,然后与网友约会。
去年,丈夫发现了她的这一情况,但拒绝离婚,也不同意到医院治疗。看到他的做法,刘女士决定离婚。她不想再继续这种无性婚姻,而是想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刘女士说,她现在想要离婚,丈夫不同意,还威胁她。她知道可以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但又觉得以无性婚姻为由起诉对早日判决更有利。当然,她也有顾虑,不知如何搜集证据,更担心这种事法院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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