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法院通讯员余法很有感触地写来一篇报道,其主题是:当前,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性日益提高,法院受理的新类型案件在不断增多
1月21日,余杭法院受理了一起同志之间的扶养纠纷案。
原告a女士(40岁,余杭人)起诉说,她与b女士(42岁,余杭人)原来是小姐妹。2004年,b女士离婚后,因身患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2004年9月,a女士应b女士要求,照顾其生活起居。2007年9月,b女士想回到前夫身边,向a女士提出分手。
a女士说,她在照顾b女士的3年多,投入了全部的心血,还多次回绝了别人为她介绍男友,放弃了新生活。
但现在,b女士要回到前夫身边,却未对其3年多的付出有一个交待,故起诉到法院,要求b女士按每个月500元的标准,支付她照顾b女士的费用,共计20500元。
原告a女士起诉时,还提供一份b女士曾经写的《承诺书》:“我发誓爱陈×一辈子,并自愿承担今后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只希望与陈×永远保持难舍难分的感觉。”
法官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民主法律制度的完备,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性日益提高,法院受理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上述同志扶养纠纷案就是一例。
长期以来,同志者……(编辑注:以下删节)
记者殷志艳的补充采访
1.她们是怎么认识的?
a女士在起诉状中称,与b女士是“小姐妹”,但法官翻查材料发现,两人并非打小相识,而是结识于2003年。当时,a女士单身未婚,b女士有老公,还有一个女儿。至于她们怎么认识的,因材料中没涉及,案子还没有开庭,法官暂时不得而知。
2004年初,b女士起诉到余杭区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不好。在法官调解下,丈夫也同意离婚,12岁的女儿判给了丈夫。
离婚后,b女士身体不太好,在家养病。当时,a女士在余杭一家小厂打工,每天下班就过来照顾b女士,帮她洗衣、做饭,两人同吃同住了3年。
2.为啥会写《承诺书》?
这份《承诺书》落款时间为2004年12月。此时,a女士照顾b女士已经有半年多,两人感情很好。
a女士说,b女士因一时感动,写下这份《承诺书》。她说,这也是证实两人是同志人的凭证。
3.她们为什么要分手?
2007年9月,b女士的前夫找到b女士,想与她复婚。b女士为女儿着想,同意了。a女士得知后,坚决反对:“别人给我介绍老公,我都没要,全身心照顾你,你不能这么无情!”
但b女士去意已决。a女士一怒之下告到法院,要求b女士赔偿她3年多的扶养费,标准是500元/月,“请个保姆也不止这点钱”。
4.案子最终定性为“其他纠纷”
此案受理后,法官为案子的定性费了一番脑筋,后来几经斟酌,定性为“其他纠纷”。通讯员余法说,她上网查过资料,利用同志卖•淫、抢劫的案子有的,但都是刑事案子,民事案子很少,至少在杭州还是第一例。
无性婚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地址:https://www.wx920.com/article-4587.html
联系我们: 客服QQ: 热线电话:
站长信箱:给站长发站内信
Copyright 2005 无性婚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7008383号-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220039 |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385号
无性婚姻网(www.wx920.com) 版权所有 Sitemap
Processed in 0.0931 second(s), 3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