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婚前签订关涉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已非常普遍,毕竟,谁都不希望大家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当然,签署这么一份协议,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儿。可古话也说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未来无法预计,我们可不知道枕边人今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从亲密变到陌路,有时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
如今,签署婚前协议就像一股流行风刮入了国内,被一些准新人所接受。然而,更多的恋人在结婚前,压根就不会想到这档子事,认为太伤感情。也许是观念差异,婚前协议就像当初的夫妻间aa制一样,很难受到国内准新人们的广泛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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