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无性婚姻.
那俩活宝也太不象话了,闺房之事都闹上法庭,估摸着不知法院乍收诉讼费,好像以前国外也闹过.听说是数量和质量问题
分析一下:1.处男vs处女---不可能.女的不会上诉.况且这样的组合比中500万还强!2.处男vs妇女----有可能,受骗上当了
3.男人vs处女----不可能,还用说吗?4.男人vs妇女----有可能,没性趣?
5.男人不行----有可能,看伟哥,海狗丸,十全大宝剂冲斥市场就知道了.6.女人很行----有可能,如狼似虎啊.7.外遇----那的话,公粮要交的,不可能
看来5和6差不多.
男人苦,比王佐还苦.
结婚了,那叫持证上岗,(有种说法叫有牌招妓,太难听了)既然上岗,总得干活吧,干得少,要挨批评受处分.干得多,任劳任怨,虽然领导表扬,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啊,那叫过劳死.(国企会追认个劳模什么的,私营的嘛....),不干的话,下场就是:就地下岗!
现在的问题是,女的4个月了,终于熬不住了,也难为她了:状纸乍写呢?如今得重新考量中华民族的道德观了,以前好象有句老话"家丑不可外扬",这可是封建思想,不可听,但是4个月?
我对男人还是了解的,最恨是女人骂他那个不行,要离也是男的提出来,怎么会等到女的提出来!
推理一下:(只是推理!)第一个月,女人有点奇怪,第二月,调查清楚,第三月,悲观失望,第四月,寂寞难耐,红•杏出墙.
干嘛要起诉?分财产呗!
"善良的人民啊,你们太善良了!"胡乱同情所谓的"弱势群体"是国民的通病.
如果推理正确(希望大错特错!),男的才是世界上最惨的人:头戴绿•帽,胸口挨刀.而更惨的是:他还不知道!还在自怨自艾!
何必用这般恶毒来对付他呢?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噢,过了百日了!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以前不懂,现在明白了,原来是这"鸟"事!
另注:出现无性婚姻,双方都要反省一下,对方有病?对方在报复?第三者?自己有问题?问题又出在那里?.....
嘿~~lmt失望了吗?我是中间派.不支持法律"插"进来.
无性婚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地址:https://www.wx920.com/article-1992.html
联系我们: 客服QQ: 热线电话:
站长信箱:给站长发站内信
Copyright 2005 无性婚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7008383号-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220039 |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385号
无性婚姻网(www.wx920.com) 版权所有 Sitemap
Processed in 0.0457 second(s), 3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