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问过阿文,他是不是介意我的那段过去,他让我不要胡思乱想。我想着,婚姻到底不比谈恋爱,也许日子久了,夫妻之间都是这样平平淡淡过日子吧。直到2009年11月,我无意中发现老公竟然在网恋,他还在网上对那个女孩说起了我的那段隐私,对于我们的婚姻,他只用了“荒唐”两个字形容!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午后的咖啡厅,只有寥寥几个人,白佳茵静静坐在角落里,出神地看着落地窗旁的一株海棠,黯然低吟着李清照的《如梦令》。见到我诧异的眼神,她凄然一笑,这首词很符合她现在的心境。曾经,深爱的他把她从恐怖的梦魇中拯救出来,可也是他,又亲手把她推入痛苦的深渊……
披着羊皮的狼
夜,死一般的寂静。我强撑着伤痕累累的身体,惊惧万状地奔跑在坎坷不平的小路上。高跟鞋的跟崴断了,我也顾不上;脚扭了,锥心地痛,我也不敢停下来。
刚刚发生的噩梦仍然历历在目:在那个废弃的阴暗的涵洞里,那个原本满脸堆笑的男人瞬间变脸,像一头恶狼般扑上来,在打劫了我身上仅有的一百多元钱后,还不顾我的挣扎哀求,强行污辱了我……
我想,我一辈子都抹不去那段痛苦的回忆。那一天,是2007年3月19日。
近了,近了,当我终于看见小区门外那两盏红灯笼时,紧绷的神经才算稍微松弛了一点。越接近家,我的心情就越纠结,既盼望着能扑进阿文那温暖的怀抱,好好痛哭一场;可我又怕看见阿文,毕竟对于任何一个男人而言,都难以接受自己的女人失贞,而且阿文还是那么传统2的男人。
我抬头看看四楼,客厅的灯仍然亮着,我能想象到,阿文正焦灼地等待着迟迟不归的我。我更没有勇气上楼了。默默地坐在楼下花坛的台阶上,我无声地流着眼泪,我好后悔,为什么上午非要跟阿文赌气,结果闹成这么一个结果;我也很委屈,为什么吵架后阿文不拉住我,让我一个人走掉,要不然我又怎么会独自深夜回家,又怎么会遇到坏人?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我一遍遍抬头看那个熟悉的窗口,希望阿文能早点去睡觉,这样我就可以不必面对他。可那盏灯却执着地亮着,我了解阿文,如果今天我不回家,他会一直等下去。
该来的总归要来,该面对的也总归要面对,在清冷夜风的吹拂下,我渐渐冷静了很多。
当我推开家门时,阿文正端坐在沙发上,桌几上的烟灰缸里已经堆满烟头。看见我衣衫不整的样子,阿文的眼里写满了担忧和疑惑,我的眼睛一热,泪又忍不住奔涌而下。我径直冲进了卫生间,打开水笼头,一遍遍冲洗着身体,希望能洗刷掉所有的屈辱……
阿文在外面一遍遍敲门,呼唤着我的名字,我却不理。
有情饮水饱
水很凉,可我的心更凉。我想,这一次,我要永远失去阿文了。
我和阿文都是彼此的初恋,在菁菁校园里,我们携手走过了最美好的青葱岁月。毕业没有分离我们,为了能和阿文在一起,我放弃了父母好不容易托人在老家给我找的稳定工作;父母的反对也没有分离我们,我们一起熬过了刚刚步入社会的最艰难日子,蜗居在租来的仅10个平方米的小房子,一碗泡面也觉得香甜,那是因为溶入了爱的味道吧。可这次,这个突如其来的意外也许会让我和阿文分开……
可是,我真的舍不得,我是那么爱阿文。因为他,毕业3年了,我还像学生时代那样,在夜市上淘衣服,涂着几元钱一瓶的宝宝霜,只是想省下钱,早点在这个城市安下家,一个真正属于我和他的家。也是因为他,2006年,我同意了在郊区买下那处两居室的房子,尽管从此我再也不能睡懒觉,每天要挤一两个小时的公汽去上班。可是我体谅他,他的家在农村,不能给我们提供任何物质上的帮助,结婚买房全部得靠我们自己,我不想给他太大的压力。
我觉得,只要有爱,家就是五星级宾馆,哪怕这个家再简陋再狭小。
2007年初,我们的新房装修好了,我们商量着5月1日结婚。
3月19日,我和阿文一起到商场选购结婚用品。刚开始,气氛还是很愉快的,可渐渐地,我心里有些不舒服了。我看中了一件漂亮的中式旗袍,想买下在婚宴上穿,可阿文却说:“何必买,800多元钱呢!咱们去租一件,反正也只是在婚礼上穿一次。”我喜欢一双白色的新款皮鞋,阿文却指着一双特价鞋子,喜滋滋地说,“这双好,又便宜又好看。”
阿文不明白,婚礼是一个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能漂漂亮亮,哪个女人不希望能珍藏这段美好的回忆?
阿文根本没看出来我的不悦,还兴致勃勃地有说有笑。最终,一套标价600多元的骨瓷碗具引爆了我们之间的悲剧:我坚持要买下,可阿文照例嫌贵,坚决不肯买。一瞬间,所有的委屈和不满都迸发了,我愤怒地指责阿文“小气、自私”,阿文也上火了,连日来忙着装修、筹备婚礼,他也早就焦头烂额,他毫不退让,反唇相讥我“虚荣、无知”。
我一怒之下,一个人走掉了,走了好远,回头一看,没有阿文的影子。其实,只要他追上来,哄哄我也就雨过天晴了,可他根本没想到要追回我,我更委屈了,为了爱情我一直委曲求全,他却不肯为了我低下他那高傲的头颅。我开始怀疑,阿文到底爱不爱我?
赌气酿悲剧
因为赌气,我刷卡买下了那套碗具,接着,又报复性地买了那件旗袍和新款皮鞋。一个人逛到天黑,我又去了必胜客,和阿文恋爱以来,我从来舍不得进好点的餐厅,这次,我不想再委屈自己。
一番血拼下来,我算了算,前前后后花了两千多元钱,这可是我一个月的薪水啊。花钱的时候固然痛快解气,可事后,我又有些心疼,想想阿文其实也没有错:那件红旗袍只能穿一次,买下来似乎是有些奢侈,那套碗也并不实用……
夜幕降临,我的气也渐渐消了,我决定回家了。住在郊区就是不太方便,可以直达小区的末班车收班早,我已经错过了。女人就是奇怪的动物,疯狂花钱后又心疼起来,我舍不得打的,于是搭乘了离家最近的一班公车,打算下车后再想办法。
车到站后,几个摩的司机都围上来揽生意,我挑了一个相貌忠厚、脸上总挂着憨笑的中年男人。可我没想到,他竟然是只披着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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