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不合离婚
文章分类:无性婚姻 发布时间:2012-09-06 阅读: 265
专家表示,此类现象原因多种多样,须引导,不要过多谴责
长久以来,“少年夫妻老来伴”、“白头偕老,相濡以沫”是人们的婚姻信条,到法院打离婚官司的更是稀罕。而如今“海也会枯,石也会烂”,近几年浙江涉老离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花甲老夫妻闹离婚现象日渐普遍。
“黄昏散”已与“爱情备胎”、“三低老婆”、“裸婚”一样,成为当前网络流行语。
再婚再离婚的较多
永康法院民庭上半年受理涉老离婚案件六七起,占了离婚案件的10%左右。“这两年,涉老离婚案件有上升的趋势,其中再婚再离婚的并不鲜见。”永康法院民一庭办案法官徐法官说。
徐法官手上有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位80多岁的男性,未婚无子女,退休后收入每月有1000多元,通过婚介所找了一个70多岁的丧偶女性当老伴,老太太有三男三女。后来村里的房子要拆迁,老头子想搬到养老院生活,而老太太却不愿意,两人吵得不可开交,闹到法院要离婚。
“永康个私企业发达,有些单身老年男性家里都经营着五金企业,经济条件较好,老了想搭个伴,就找了小保姆,或者通过婚介所、老年大学等渠道再婚。”徐法官说,女方大多家在农村,经济收入较差,没有劳保。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敏杰教授也认为,“再婚再离婚”现象较突出,分析其原因,就是婚姻基础差,社会关系、家庭关系都较难处理。
原配夫妻差距拉大
有这样一对老夫妻,老太太没读过什么书,在居民区卖小菜,70多岁的老头子是教师,退休工资不错,两人在文化、收入上差距甚大。老太太经常怀疑老头子在外面有外遇,让老头子交待“情况”。老头子被闹得烦了,就不想回家睡觉,这下更不得了,老太太疑心更重了。“这其实是不自信引发的心里障碍。”徐法官说,最后老夫妻调解和好。
有媒体报道,全国唯一一个设有老年审判庭的上海静安法院,截至今年10月,涉老离婚案数量比去年全年上升68%,原配老夫妻离婚案件更是增长迅速,占全部涉老离婚案件的2/3,并且“黄昏散”群体呈现了“三高一远”的特点,即高学历、高退休金、高资产、远离子女。
不少老人在诉状中提出,虽然双方结婚多年,但性格不合经常吵闹,以前孩子小,怕离婚对孩子成长不利,就一忍再忍;现在孩子成家了,夫妻俩多年积累的压抑爆发出来,离婚情况增多。
须引导不宜过多谴责一方
中国离婚网负责人、乾横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说,从经手的离婚官司来看,老年男性出轨的现象较多。
张敏杰还发现一种新情况——空巢家庭离婚率上升。夫妻俩生活多年,孩子结婚、出国或工作而离开家庭,只剩下老两口过日子,这时候需要填补精神空缺。而很多人在外都有一些社会交往活动,有可能感情会转移。
“有些男性白领,有一定的财产基础,人长得不显老,较容易与中年女性甚至年轻女性建立新的情爱关系。”张敏杰说,对此须引导,不能过多地责怪一方,很多老年人都维持着“无性婚姻关系”,这并不等于他们没有性的需求,只不过与配偶不在这个状态。